2019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奖励办法及获奖比例详解
201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办法

1、奖项级别:大赛五个类别(含丙类)各设四个国家奖项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决出,分别按照各参赛高校初赛人数的30%和50%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决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根据最终成绩确定。
总中奖比例为初赛参赛人数的86‰,特等奖中奖比例为1‰,一等奖中奖比例为5‰,二等奖中奖比例为30‰,三等奖中奖比例为50‰,参赛人数不少于167人,但学生人数不少于100人的学校可派一名学生参加决赛。
计算时保留一位小数,然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选取。另有优秀组织奖,奖励于在竞赛组织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奖励比例为1:3,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并颁发。 。
2、获奖证书: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名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和荣誉证书,并向所在学校颁发证书。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其所在单位颁发奖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机构确定各自的奖励形式。
3、公示表彰:获得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方网站、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英语辅导报网站上进行公示和表彰。
4、通报和表彰: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通知教育部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市、区)对各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及获奖情况进行表彰。 。
5、参赛证书:为了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赛,全国大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位参赛学生颁发统一制作、精美的参赛证书。
6、其他奖项:经全国大赛组委会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赛组委会可适当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市级奖项比例并根据各地比赛实际情况设立校级奖项,并对优胜者进行颁奖。证书。各级竞赛组织单位还可以通过免考、加分、优先选拔、优先选拔奖学金、助学金、物质奖励等方式奖励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7、系列活动:每年夏季举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主要活动有“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 “英语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获得学校竞赛各类别特等奖或前两名的大学生就有资格并有机会参加。